欢迎来到瑞峰-专业办理各类资质证书官方网站!
成立于1998年
为建筑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18613188533
您的位置: 首页>>资质新闻>>常见问答

建筑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汇总!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3-25

一手资质代办,无隐形收费,全程负责不转单!快捷咨询:135-6040-8274(王经理)

办建筑资质 点击了解    找资质资源 点击了解

工程设计资质

1.企业申报工程设计资质,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企业申报工程设计资质,其申报材料依据申请类别的不同而不同,企业首次申请、升级申请、增项申请或延续申请的具体申报材料内容详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其中申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详见第十四条。

2.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申报工程设计资质?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报工程设计资质。2018年10月31日后,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工程设计资质的条件和申报材料与内资企业一致。

3.工程设计企业申报资质延续,是否需要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答:不需要。

4.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申请延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申请延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符合2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1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其他3个不同行业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6)符合2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1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其他3个不同行业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5.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可以是有限公司吗?

答:可以。

6.一个企业可以同时持有建筑工程事务所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证书吗?

答:不可以。

7.持有建筑工程事务所资质的企业是否可以直接申请核定为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答:不可以。已持有建筑工程事务所的企业若需申请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应先注销建筑工程事务所资质,再申请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且只能从乙级开始申请。

8.施工企业可否直接申请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业绩如何认定?

答: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可以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可以由涵盖工程设计业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替代。

9.什么样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作为有效的专业人员申报?

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第三十五条第六款规定:在确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为有效专业人员时,除具备有效劳动关系以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非注册人员学历专业、职称证书的专业范围,应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和称谓一致和相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作为有效专业人员认定:(1)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不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称谓相符,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2)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本专业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空缺或与岗位称谓不相符,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3)学历专业为相近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称谓相近,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4)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均与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专业学习结业证书,从事工程设计10年及以上,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10.申报工程设计资质时,是否可以由注册执业人员替代非注册人员进行申报?

答:注册执业人员可以替代本专业岗位的非注册人员,但该注册执业人员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对该专业岗位非注册人员的要求。如注册建筑师可以替代建筑专业岗位的非注册人员,但其仍应满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的要求。该专业作为主导专业考核的,还应提供个人业绩。

11.一个注册人员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在资质申报时,是否可以重复计算?

答:不可以。当一个注册人员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作为注册人员考核时,只认定一个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不再作为相关专业的注册人员予以认定。如一个注册人员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两个注册执业资格,资质申报时只能选用其一,不能同时作为建筑、结构专业的注册执业人员进行申报。

12. 一个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是否可以作为二个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结构工程师予以认定?

答:不可以。一个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只可替代一个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结构工程师。

13.申请化工石化医药、市政等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时,标准要求个人业绩需涵盖本行业中的若干设计类型,是否要求每个技术人员提供的个人业绩都需涵盖上述设计类型呢?

答:不需要。企业配备技术人员提供的个人业绩覆盖了标准要求的设计类型即可,并不需要每个技术人员都要满足标准要求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要求。

14.工程设计资质延续是否考核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和注册化工工程师?

答:暂不考核。

15.目前有些专业虽然已经开始了注册考试或已经取得了执业资格,但国家还没有启动注册,这些专业的技术人员应该如何考核?

答: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取得了某个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但还没有启动该专业注册的人员和标准“专业设置”范围内还没有建立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人员,按非注册人员考核,不需要填写在《申请表》的注册人员一览表中。这类人员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10年以上设计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即可。作为主导专业的,还需提供个人业绩。

16.资质申报中所有人员的年龄是否必须在60周岁及以下?

答:除申请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允许有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超过60周岁以外,申请其他工程设计资质所要求的人员年龄均须在60周岁及以下。

17.已办理退休手续,但尚未到60周岁的人员是否可以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人员予以认定?

答:可以。除按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提供有关身份、学历、职称、合同等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原聘用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18.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业绩可否是已完成设计工作,但尚未建成的项目?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未建成的项目不能认定。企业业绩必须是竣工投产的或者是已经试运行的。其证明材料包括: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19.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要求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建筑师吗?

答:是。

20.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中要求的10名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且具备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是否可以为二级注册建造师?

答:不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1.申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和“营业税金及附加”两项指标的前50名排序如何考核?

答:由于国家已对部分地区勘察设计行业开展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自2012年全国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工作开始,不再对“营业税金及附加”指标进行排序。今后申请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对于“营业税金及附加”指标排名,已取得2次“营业税金及附加”前50名排序的企业,在排名有效期内,执行资质标准规定,仍然有效;对“勘察设计营业收入”排名的考核要求,仍按标准规定执行,维持不变。

22.申请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需具备那些条件?

答:申请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具备所申请行业乙级行业资质;

2、具备所申请行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所要求设计类型对应的专业甲级资质。

3、具备所申请行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所要求设计类型中部分设计类型具有专业甲级资质,另外的部分设计类型具备专业乙级资质。

23.设计资质标准中对于总图专业人员所学专业、职称专业如何要求?

答:工艺、规划、建筑专业可以作为总图专业的相近专业认可。结构专业不作为总图专业的相近专业予以认可。



工程勘察资质

1.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三类岩土工程(分项)乙级专业资质的一项或两项,可以申请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吗?

答:不可以。具有三项岩土工程(分项)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可申请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和技术工人,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3.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是如何要求的?

答: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中央企业颁发的,或省级人事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4.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只需申报1人吗?

答:是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是指企业中对工程勘察业务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对于企业申报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申报两个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只需申报1人,此人的个人业绩应为本次申报的资质类型中的一种。

5.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必须是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吗?

答:不是。但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不是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应具备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对个人业绩是如何要求的?

答: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个人业绩应为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的本专业工程勘察业绩。申请综合资质或两个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时,应提供其中某一工程勘察类型项目业绩。

7.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可以同时作为注册人员或非注册人员之一进行申报吗?

答:可以。但其学历、职称、经历、业绩等指标,要分别满足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注册人员(或非注册人员)的要求。

8.一个注册人员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在资质申报时,是否可以重复计算?

答:不可以。当一个注册人员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作为注册人员考核时,只认定一个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不再作为相关专业的注册人员予以认定。如一个注册人员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两个注册执业资格,资质申报时,只能选用其一,不能同时作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进行申报。

9.申报工程勘察资质时,是否可以将注册执业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进行申报?

答:可以。注册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申报时,可提供注册证书认定其专业,其学历水平、职称等级、从业经历、个人业绩等条件仍需满足《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对非注册人员的要求。

10. 涉密的项目业绩是否认可?

答:不认可。

11.已办退休手续,但尚未到60周岁的人员是否可以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人员予以认定吗?

答:可以。除按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提供的身份、学历、职称、合同等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原聘用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12.企业业绩、个人业绩为近5年完成的非涉密工程勘察项目业绩,时间如何计算?

答:近5年是指自企业申报年度起逆推5年。如企业申报年度为2015年,则近5年业绩年限从2010年1月1日起算起。

13.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资质,对企业的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业绩是如何要求的?

答: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业务包括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四个业务,企业业绩类型应至少涵盖上述4个业务中的2个,应是与建设单位(业主)独立签订的合同业绩。

14.非本单位独立完成的工程勘察项目业绩是否认可?

答:不认可。

15.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对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是如何要求的?

答: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主要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m 2 。工作场所属于自有产权的,需提供产权证书复印件;属于租用的,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书和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不含特级资质)

1、如何查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答: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部门规章、资质标准、政策文件。

2、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什么时候失效?如何实施资质换证?

答:除劳务作业分包资质外,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特级资质证书)自2016年7月1日起自行失效。

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的要求和许可程序一次性提出本企业全部既有资质的换证申请(以下简称:换证),具体申请时间应遵照各级资质许可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以外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暂不换证。

3、过渡期内,企业资质未换证前,是否可以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是否可以申请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资质?

答:不可以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完成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后才可以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

您需要办理建筑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汇总!吗?对证书获取情况不熟悉,干脆直接在线咨询我们!

免费咨询:135-6040-8274(王经理)

办建筑资质 点击了解    找资质资源 点击了解

返回列表 相关标签: